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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于《洛寧縣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規劃》(征求意見稿)公開征求意見的公告

        時間:2024-01-04 15:09 來源:

          為加強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管理,保障國家利益,維護煙草制品經營者、消費者和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我單位擬對《洛寧縣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規劃》進行修訂,現將征求意見稿全文公布,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請于2024年2月3日前向洛寧縣煙草專賣局提出意見和建議。

          通訊地址:洛陽市洛寧縣城興寧西路洛寧縣煙草專賣局專賣監督管理科(請在信封上注明“洛寧縣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公開征求意見”字樣);

          聯系電話:0379-66282187;

          電子郵箱:lnyczmb@163.com

          附件1:洛寧縣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規劃(征求意見稿)

          

          附件1

          洛寧縣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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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煙草制品零售市場經營秩序,維護國家利益、消費者利益和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加強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管理,促進煙草市場健康發展,保護未成年人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煙草專賣許可證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的規定,結合本轄區實際,制訂本規劃。

          第二條 本規劃適用于洛寧縣行政區域范圍內煙草制品零售點的設置與管理。

          第三條 煙草制品零售點(以下簡稱“零售點”)是指依法取得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從事煙草制品零售業務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開展煙草制品零售業務的經營場所,且經營場所應具備滿足最低經營需求的基本設施條件,形成初步的經營業態。

          第四條 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以市場為導向,遵循依法行政、科學規劃、服務社會、均衡發展的原則。

          第五條 由洛寧縣煙草專賣局綜合考慮零售點存量、人口數量、交通狀況、經濟發展水平、消費能力等因素,將轄區劃分若干市場單元,并確定市場單元零售點的指導數。

          第六條 為了合理滿足消費需求、防止無序過度競爭、落實控煙履約要求,對洛寧縣轄區的市場單元和市場單元內的零售點指導數進行動態調整,以發布為準(每年1月調整并對外公示),根據轄區內的煙草制品零售點數量、盈利水平、誠信等級等因素,科學設定市場單元指導數量。零售點數量設置應當以指導數為上限,達到上限的,按照“退一進一””原則,根據排隊輪候順序依法受理。

          第七條 零售點合理布局規劃應向社會公示。

          第二章 零售點總體布局規劃

          本轄區內煙草制品零售點的總體布局規劃實行:“距離+總量+限制性條款”組合模式。

          第八條 距離限制模式

          1.在市場單元格數量調控模式基礎上,各單元格新設零售點應同時滿足間距控制標準,本轄區內的煙草制品零售點,兩個零售點間距不低于50米(不受距離限制及放寬情形的除外)。

          2.與煙草制品零售業務沒有直接或間接互補營銷關系的經營場所(包括但不限于蛋糕店、五金電料、禮品回收、童車、首飾店、按摩推拿、文化體育、音像制品、母嬰用品、寄賣典當、汽車租賃、農畜養殖、床上用品、書店、漁具、水產、花卉、祭祀用品、通信器材、報亭、文玩、洗車、裝修材料、快遞點、藥店、油庫營業室、旅行社等),與最近零售點的間距不得低于200米(不受距離限制及放寬情形的除外)。

          第九條 總量限制模式

         ?。ㄒ唬┯邢铝星樾沃坏?,不受本規劃第八條限制。

          1.行政村(縣級以上道路及城市道路兩側除外)根據市場單元指導數量,按總量限制原則設置零售點。

          2.實行物業管理小區內部:每500戶(以套房數量計算)設置1個零售點,最多不得超過2個。

          3.特殊場所的零售點設置:

         ?。?)汽車站、火車站、高鐵站候車廳內,每個候車廳內可設置1個零售點。

         ?。?)綜合性市場、專業市場內,每100間門店設置1個零售點,最多不超過2個。

         ?。?)客房達到100間以上的賓館酒店,可設置1個零售點。

         ?。?)封閉式旅游景區、度假村以滿足停留在設施內特定顧客消費的經營場所,高速公路服務區(休息區)單側,按照一址一證的原則辦理。

         ?。?)軍隊營區、廠礦、看守所等相對封閉的內部場所每500人設立1個零售點,最多可設立2個零售點。

         ?。?)具有安全保障措施的加油(氣)站的便利店,按照一址一證的原則辦理。

         ?。?)建筑工期在一年以上,人數達200人以上,且具有相對獨立的固定經營場所的工程工地,最多可設置1個零售點。施工期結束后,應當及時辦理歇業手續。

          第三章 放寬情形

          第十條 對下列情形在距離上予以放寬,與其他零售點的間距不低于30米,且需符合該市場單元中總量控制要求:

         ?。ㄒ唬埣踩?、軍烈屬首次申領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與煙草制品零售業務沒有直接或間接互補營銷關系的經營場所不在放寬情形范圍內),且家庭經營、公司等所有企業類型(組織形式)均不允許變更負責人(經營者)姓名。

         ?。ǘ┤珖?0家以上的直營連鎖超市或便利店。

         ?。ㄈ┖幽侠媳A站連鎖超市有限公司門店。

         ?。ㄋ模┢渌姓叻龀中枰那樾?。

          新辦申請在實地核查測量零售點最近間距時,不受殘疾人、烈屬、大型連鎖便利店、“老兵驛站”連鎖超市等已享受間距照顧的持證商戶限制。

          第十一條 下列情形不受距離和數量限制:

         ?。ㄒ唬┮虻缆芬巹?、城市建設等客觀原因造成無法在核定的經營地址經營的零售點,持證人提出變更申請到原發證機關轄區內其他地址經營的。

         ?。ǘ┮蛑行W、幼兒園新建、改造導致的先店后校、先店后門等情況,以及合理布局標準修訂等客觀原因造成中小學、幼兒園周邊零售點不符合相關要求,持證人提出變更申請到原發證機關轄區內其他地址經營的。

         ?。ㄈ煵輰Yu零售許可證核定的經營主體為自然人且兩年內無涉煙違法記錄,自然人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被依法注銷后,配偶、父母或子女自其死亡或者喪失民事行為能力之日起九十個自然日以內在原經營地址申請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

          第四章 不予延續情形

          第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有效期屆滿后不予延續:

         ?。ㄒ唬┙洜I場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適宜經營卷煙的;

         ?。ǘ┲行W、幼兒園周圍;

         ?。ㄈ┙洜I主體發生變化的;

         ?。ㄋ模┎辉倬邆涔潭ń洜I場所的;

         ?。ㄎ澹┙洜I場所不再與住所相獨立的;

         ?。┙洜I場所條件發生變化導致其既不符合取得許可時也不符合申請延續時的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規劃要求的;

         ?。ㄆ撸┓欠ㄉa經營煙草專賣品數額在5萬元以上或者違法所得數額在2萬元以上或者非法經營卷煙20萬支以上,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ò耍┮蚍欠ㄉa經營煙草專賣品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ň牛┵I賣、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煙草專賣許可證的;

         ?。ㄊ┍皇袌霰O管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的;

         ?。ㄊ唬┢渌麌乐剡`法行為的。

          第五章 不予設置情形

          第十三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設置煙草制品零售點:

         ?。ㄒ唬┥暾埲藷o固定經營場所的;

         ?。ǘ┥暾埲瞬痪邆渖暾堎Y格的;

         ?。ㄈ┥暾埲说慕洜I場所與住所不相獨立的;

         ?。ㄋ模┤∠麖氖聼煵輰Yu業務資格不滿三年的;

         ?。ㄎ澹┮蛏暾埲穗[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的,申請人在一年內再次申請煙草專賣許可證的;

         ?。┮蛏暾埲艘云垓_、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的煙草專賣許可證被撤銷后,申請人三年內再次提出申請的;

         ?。ㄆ撸┪搭I取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經營煙草專賣品業務,并且一年內被執法機關處罰兩次以上,在三年內申請領取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

         ?。ò耍┪搭I取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經營煙草專賣品業務被追究刑事責任,在三年內申請領取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

         ?。ň牛┙洜I場所基于安全因素不適宜經營卷煙,經消防等職能部門認定的安全隱患,生產、經營、儲存有毒有害、易揮發類物質,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容易造成卷煙污染的;

         ?。ㄊ┲行W校依法可通行的出入口100米以內不予設置零售點;幼兒園依法可通行的出入口50米以內不予設置零售點;可向學校、幼兒園內銷售卷煙的窗口、柵欄等情形的;

         ?。ㄊ唬┮粋€經營場所已經辦理了煙草專賣零售許可證的;

         ?。ㄊ┩馍掏顿Y的商業企業或者個體工商戶不得從事煙草專賣品批發或者零售業務,以特許、吸納加盟店及其他再投資等形式變相從事煙草專賣品經營業務的;

         ?。ㄊ┕?、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利用自動售貨機或者其他自動售貨形式,銷售或者變相銷售煙草制品的。

         ?。ㄊ模┏巳〉脽煵輰Yu生產企業許可證或者煙草專賣批發企業許可證的企業依法銷售煙草專賣品外,任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通過信息網絡銷售煙草專賣品的;

         ?。ㄊ澹?申請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為能力人的;

         ?。ㄊ┙洜I場所位于國家機關、黨政機關內部和醫療機構內部的;

         ?。ㄊ撸┫嚓P法律、法規、規章和煙草專賣行政主管部門及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它情形;

          第六章 附 則

          第十四條 本規劃所稱“經營場所”是指市場主體從事經營活動的營業場所,應當與經營范圍相適應,依法取得使用權,具有合法的產權權屬、使用功能及法定用途,不屬于違法建設、危險建筑、被征收房屋等依法不能用作經營場所的房屋。

          第十五條 本規劃所稱“距離”是指擬從事煙草制品零售業務經營場所與參照零售點或中小學校、幼兒園之間的步行最短距離。(距離測量時,以依法可通行的最短距離為標準,按照兩個參照點最近一側的門沿進行測量,不得穿越隔離護欄、護墻、花壇、花園、建筑物等設施或禁止性道路標線)。

          第十六條 本規劃所稱“中小學”引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學?!焙x:指普通中小學、中等職業學校、特殊教育學校、專門學校。

          “特殊教育學?!保禾厥饨逃龑W校是指由政府、企業事業組織、社會團體、其他社會組織及公民個人依法舉辦的專門對殘疾兒童、少年實施義務教育的機構。(見《特殊教育學校暫行規程》,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令,1998年12月2日頒布)。

          “專門學?!保簢壹訌妼iT學校建設,對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進行專門教育。專門教育是國民教育體系的組成部分,是對有嚴重不良行為的未成年人進行教育和矯治的重要保護處分措施。(見《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賓館酒店客房數量以相關機構認定的客房數量為準。

          第十七條 本規劃所稱“幼兒園”指具有幼兒園性質的學前教育機構。

          第十八條 本規劃所稱的“以內”、“以上”、“不低于”、“不得超過”均含本數。

          第十九條 本規劃由洛寧縣煙草專賣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 本規劃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原《洛寧縣煙草制品零售點合理布局規劃》(寧煙{2021}63號)同時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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